发布日期:2023/10/27 12:38:31 阅读:67
现在基本上大家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等等,有的朋友认为上了保险就万无一失,什么情况都可以进行赔偿,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汽车保险中有一些情况是不进行赔偿的,今天途车事故车网给大家总结了一下,接下来给大家进行分享一下。
车辆投保后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机动车在下列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年版)》的除外责任条款,共有十大类,俗称车险事故拒赔十大规则。
故意行为将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现场被故意破坏或伪造。
3.事故发生后,销毁证据。
4.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被保险机动车被用于从事犯罪行为。
2.违法行为不予赔偿。
1.司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逃跑了。
2.喝酒了。
3.吸食或注射毒品。
4.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没有驾照。
6.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的期间。
7.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8.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扣留、收缴、收缴期间。
9.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3.修期间不作任何赔偿。
1.在比赛和测试期间。
2.在修理、维护和改造商业场所期间。
4.战争冲突不赔偿。
1.战争和军事冲突。
2.恐怖活动和暴乱。
3.污染(包括放射性污染)。
4.核反应与核辐射。
5.如果风险程度增加,将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1.被保险机动车转让。
2.对被保险机动车的修改和增加。
3.被保险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等
6.不作价格折旧的补偿。
1.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贬值。
2.修理后价值降低而造成的减值损失。
7.自然磨损造成的质量缺陷不予赔偿。
1.自然磨损、腐烂和腐蚀。
2.失败了。(机械事故)
3.本身的质量缺陷。
八项严重过失不予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未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9.无法确定的损失将不予赔偿。
由于被保险人违反索赔通知义务,损失无法确定。
十个人的损失不予赔偿。
1.轮子是单独丢失的。
2.车身划痕无明显碰撞痕迹。
3.并不是整辆车都被偷了,而只是汽车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偷了。
以上这些种情况就是汽车保险中无法赔偿的情况,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想要了解更多汽车知识,就到途车事故车网。
省钱 省时 省事 省心 省力
全国买卖事故车,只需要一个电话^-^
已有1141辆一手高品质车源